約翰壹書
3:5 你們知道主曾顯現,是要除掉人的罪,在他並沒有罪。
3:6 凡住在他裏面的,就不犯罪;凡犯罪的,是未曾看見他,也未曾
認識他。
3:7 小子們哪,不要被人誘惑。行義的才是義人,正如主是義的一樣。
3:8 犯罪的是屬魔鬼,因為魔鬼從起初就犯罪。 神的兒子顯現出
來,為要除滅魔鬼的作為。
3:9 凡從 神生的,就不犯罪,因 神的道(原文是種)存在他心裏;
他也不能犯罪,因為他是由 神生的。
不屬 神,不愛弟兄的也是如此。
歌林多前書
多得人。
我雖不在律法以下,還是作律法以下的人,為要得律法以下的
人。
其實我在 神面前,不是沒有律法;在基督面前,正在律法之
下。
人,我就作甚麼樣的人。無論如何,總要救些人。
樣跑,好叫你們得著獎賞。
我們卻是要得不能壞的冠冕。
棄絕了。
提摩太前書
4:8 「操練身體,益處還少;惟獨敬虔,凡事都有益處,因有今生和
來生的應許。」
4:9 這話是可信的,是十分可佩服的。